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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认真贯彻执行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医保参保人住院资料录入和确认问题的通知”精神,所有医保参保人住院资料都必须在住院当天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在三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予以确认。如因医院责任未能及时录入和确认导致参保人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由医院负责报销,因参保人责任导致不能在医院结算的,由参保人自负,社保经办机构不再补报(欠费补报和意外受伤住院正在调查确认的等特殊情况除外)。此规定居民医保自2010年10月8日执行,职工医保从2011年8月8日执行。
 
             湛江市妇幼保健院